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一般会在每年的上半年,具体申报条件日前经信委网站已经出台,下面来了解一下具体申报材料汇总。申报热线:13339105710(微信同号)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的地位和作用。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内和安徽省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含异地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
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两年之内)及其经
济效益。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
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2)新产品及销售收入明细;(3)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4)对外合作项目;(5)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6)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7)拥有专利及受理专利申请;(8)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9)市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10)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安徽省名牌、安庆市名牌;(11)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
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营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
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计算公式:营业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
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成本、
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
务费、原材料费、赎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
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
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
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1、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
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12、新产品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总额。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账面原值)。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
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15、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
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
(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
18、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19、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20、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
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1、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
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2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
23、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
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4、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
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即人数×月数,最小统计单位为 0.5 人月。